取保候审保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与本案无牵连,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,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,有固定住处和收入。提供保证金者需将其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。
法律分析
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:
(一)与本案无牵连;
(二)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
(三)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;
(四)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
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。
拓展延伸
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和法律责任
取保候审保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,为被取保候审人提供担保责任的人。根据相关规定,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。首先,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是中国公民,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其次,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有稳定的居住地和工作单位,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。此外,取保候审保证人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。
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,其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。首先,取保候审保证人必须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诉讼活动。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逃避,取保候审保证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其次,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履行监督职责,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再次犯罪或干扰案件的正常进行。
因此,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,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要求,并承担重要的法律责任,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。
结语
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具备无牵连、履行能力、政治权利未受限、固定住处和收入等条件。提供保证金的人需将其存入指定账户。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,需满足资格要求,承担重要责任,确保被保人不逃避诉讼且不再犯罪干扰案件。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第六十七条人民、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。
第六十人民、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,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。
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与本案无牵连;
(二)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
(三)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;
(四)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